1. 在维修过程中,当需要对四柱液压机的可机动运行部件进行调整、调试、设定、检验等操 作时,应当由具备资格的机械、液压、电气方面的专业熟练人员互相配合,协同完成。1人以上进行调整、调试、设定、检验等操作时,必须指定专人指挥。指挥者必须在确认各辅助人员均离开可能会产生挤压、碰撞等危险的区域后,再发出驱动机器可机动运行部件动作的指令。
2. 四柱液压机电气系统的维修必须由具备资格的电气技术熟练人员进行。非专业人员,不准擅自 维修。
3.未经我厂专业技术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四柱液压机电气系统的内部线路、液压系统的管路,不准用不符合说明书规定的元件替代机床原装的元件。更不准改变四柱液压机的结构。